現金管理的原則是什么
會計范疇中的現金又稱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并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是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它可以隨時用以購買所需物資,支付日常零星開支,償還債務等。
在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現金”一詞,依國際慣例解釋,是指隨時可作為流通與支付手段的票證,不論是否法定貨幣或信用票據,只要具有購買或支付能力,均可視為現金。所以,現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為零星業務開支之用的庫存現款。廣義現金則應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我國所采用的是狹義的現金概念。
現金管理就是對現金的收、付、存等各環節進行的管理。依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第一,開戶單位庫存現金一律實行限額管理。
第二,不準擅自坐支現金。坐支現金容易打亂現金收支渠道,不利于開戶銀行對企業的現金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第三,企業收入的現金不準作為儲蓄存款存儲。
第四,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的現金收入應于當天送存開戶銀行,確有困難的,應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第五,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使用現金,結算金額超過起點的,不得使用現金。
第六,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企業在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和限額內需要現金,應從開戶銀行提取,提取時應寫明用途,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第七,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用現金。
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有哪些
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l)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繪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原則和方法是什么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由一家開戶銀行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
凡在銀行開戶的獨立核算單位都要核定庫存現金限額;獨立核算的附屬單位,由于沒有在銀行開戶,但需要保留現金,也要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其限額可包括在其上級單位庫存限額內;商業企業的零售門市部需要保留攏零備用金,其限額可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之內。
庫存現金限額的計算方式一般是:
庫存現金=前一個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數額(不含每月平均工資數額)×限定天數
怎樣辦理庫存現金限額
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是現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辦理庫存現金限額的一般程序為:首先,填制現金庫存限額申請批準書(格式如表3-1所示);然后,報送開戶銀行簽署審查批準意見和核定數額。
庫存現金限額經銀行核定批準后,開戶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每日現金的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如庫存現金不足限額時,可向銀行提取現金,不得在未經開戶銀行準許的情況下坐支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單位因生產和業務發展、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限額時,可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單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額增加庫存現金。
什么是現金收支手續
為了加強現金收支手續,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嚴格執行帳、錢、物分管的原則,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收付業務的手續。
第一,企業應按規定編制現金收付計劃,并按計劃組織現金收支活動。
第二,企業的會計部門,出納工作和會計工作必須合理分工,現金的收付保管應由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三,嚴格執行現金清查盤點制度,保證現金安全完整。出納人員每天盤點現金實有數,與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核對,保證帳實相符。企業會計部門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及時發現或防止差錯以及挪用、貪污、盜竊等不法行為的發生。如果出現長短款,必須及時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即使有些現金收入已有對方付款憑證,也應開出收據交付款人,以明確經濟職責;收入現金簽發收據與經手收款,按要求也應當分開,由兩個經辦人分工辦理,如銷貨收入應由經銷人員負責填制發票單據,出納人員據以收款,以防差錯與作弊。
第五,一切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入帳,當天送存銀行,如收進的現金是銀行當天停止收款以后發生的,也應在第二天送存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應取得開戶銀行同意后,按雙方協商的時間送存。
第六,不準利用銀行存款帳戶代其他單位、個人存人或支取現金。
第七,一切現金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名,經主管和有關人員審核后,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在付款后,應加蓋“現金付訖”戳記,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謂坐支是指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從本單位的現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現金支出。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的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這主要是因為坐支使銀行無法準確掌握各單位的現金收入來源和支出用途;干擾開戶銀行對各單位現金收付的管理,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現金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會受到財經紀律的處罰。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因特殊需要確實需要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說明申請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預計坐支的金額,然后由開戶銀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核定開戶單位的坐支范圍和坐支限額。按規定,企業可以在申請庫存現金限額申請批準書內同時申請坐支,說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額,報開戶銀行審查批準,也可以專門申請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