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因為我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尚在試點階段,軟件系統目前也不完善,執行中有許多問題不能及時解決,我們對目前運行中各單位提出的一些問題作如下解答:
一、向單位基本賬戶劃款事項。原則上預算單位不能向基本賬戶劃款,但公積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提取后可劃轉至基本賬戶后辦理繳款手續。
二、提取現金事項。預算單位可以向零余額賬戶開現金支票辦理結算。并在支付系統中將現金支票提款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輸入在授權支付憑證的“收款人”欄。原則上單位不能提取沒有確定用途的備用金,如確需提取的應報經批準,并設立備查薄,按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經濟科目、項目名稱等要素進行明細登記,年終在支付系統中進行支出調整。
三、銀行電匯和信匯憑證的授權支付指令號打印。支付系統目前還不能提供銀行電匯和信匯憑證的支付指令號打印功能,為不影響單位正常的支付業務,在系統開發完成前,允許單位手工填寫電匯和信匯單,支付指令號書寫在支票右下角空白處(復寫)。
四、委托收款業務的處理。支付系統目前還沒有銀行自動扣款功能,需在零余額賬戶扣款的委托收款業務,如水電費、通訊費等,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開戶銀行收到收款通知后及時告知預算單位,由單位在支付系統中產生授權支付指令號通知銀行,銀行再辦理扣款業務。如銀行是系統自動代扣的,因目前還無法自動在零余額賬戶支付,可仍在單位基本賬戶中扣款,允許單位從零余額賬戶中劃轉。
五、授權支付業務的合單生成功能。對收款人、收款賬號、結算方式相同,且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名稱相同,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不同的業務,可以使用合單生成功能。
臺州市財政局國庫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