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定期與其開戶銀行轉來的“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不一致的原因除記賬錯誤外,還因為存在未達賬項。發生未達賬項的具體情況有四種:
一是企業已收款入賬,銀行尚未收款入賬;
二是企業已付款入賬,銀行尚未付款入賬;
三是銀行已收款入賬,企業尚未收款入賬;
四是銀行已付款入賬,企業尚未付款入賬。
樣表:
對于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如沒有記賬錯誤,調節后的雙方余額應相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只是為了核對賬目,并不能作為調整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的記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