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 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
● 多子女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160萬元
● 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商轉公”貸款
10月14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印發并執行。
《通知》要求,提高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參貸后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多子女家庭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參貸后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從12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
“此次政策優化調整,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和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增幅較大,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貸款支持力度,進一步降低購房貸款利息支出,減輕還款壓力。以貸款160萬元期限30年為例,與同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比,可為繳存人節約利息支出約15萬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降低首付款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該負責人表示,政策優化調整后,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與購買首套房一致,可進一步降低首付款資金,提升購房能力。
放寬靈活就業人員貸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置換貸款政策,將已購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該負責人表示,政策優化調整后,靈活就業人員按協議約定繳存期滿達到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可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品種在原有一手房貸款、二手房貸款基礎上,增加了置換貸款,有利于讓更多靈活就業人員獲得住房公積金制度優惠。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