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請及時到相關單位進行初級會計考后資格復核,復核時間為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星期六除外)。
關于深圳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于5月31日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http://kzp.mof.gov.cn網頁,點擊“201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查詢(初級)”進行成績查詢。根據省會計考辦的通知,初級資格考試為全客觀化試題,由財政部統一評分,我省不再安排成績復查。現將我市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時間
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星期六除外)
三、 復核地點
四、 復核需提交的資料
根據《深圳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請各位考生提交以下資料:
(一)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無工作單位的除外),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60.208.116.171:81/ksbm/usercxbmb19.jsp補打。
(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是指以下證件:
1. 內地居民戶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使用其他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受理;
2. 香港、澳門居民使用香港/澳門有效居民身份證;
3. 臺灣居民使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在本市工作沒有深圳戶籍的考生需提供單位證明(報名信息表已填工作單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無需提供)。
(五)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沒有深圳戶籍的考生,需提供學校證明或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資格復核人員對考生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
考生應自覺遵守報名條件,復核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當次成績。復核通過后,合格人員由深圳市考試院發放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特此通知。
深圳市會計考辦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