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初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為60分,今年大概率也不會有變化。初級會計考試共有《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門科目,要求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才能順利領取證書。除去內蒙古自治區、新疆自治區等地成績合格標準可能略有差異外,初級會計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具體情況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如果你對自己成績有疑問,比如和之前估分相距很大,就請盡快聯系相關考試管理機構,并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當然各地政策可能有不一,能否申請以及具體申請復核流程以各地官方通知為準。
1、申請查分:考生如對初級會計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查分。
(1)受理時間:一般是一個月左右,具體時間范圍各地財政局或者考試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2)受理部門:到人事考試部門或者財政局申請登記復查試卷(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財政或者考試部門)。
(3)攜帶資料:考生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2、資料上報:各局級單位統一匯總后,向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并附詳細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單(包括考號、姓名、語種、級別、查分理由)。
3、試卷復查:考試中心將安排專門人員對相關試卷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各單位職改辦。
4、結果通知:復查結果會在受理日期之后一個月左右通知到考生本人。(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財政或者人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