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有關事項的公告
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 2017-9-6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和“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規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1號,以下簡稱《規程》)要求,稅務師事務所辦理商事登記后,應當向省稅務機關辦理行政登記。現將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行政登記事項辦理機構
《規程》所稱稅務師事務所在黑龍江省轄區內的由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負責辦理行政登記。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具體辦理。
聯系地址:哈爾濱市東大直街129號
聯系電話:0451-87860626
二、行政登記事項辦理時間
(一)2017年9月1日前經行政審批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需要變更的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并于2017年11月1日前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換發《登記證書》。
(二)2017年9月1日前經商事登記成立且沒有辦理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按照《規程》規定于2017年10月1日前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行政登記。
(三)2017年9月1日后經商事登記成立的稅務師事務所,按照《規程》規定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行政登記。
三、行政登記事項辦理方式
(一)稅務師事務所的行政登記按照《規程》第五條至第十一條規定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
(二)稅務師事務所分所的行政登記按照《規程》第六條至第十一條規定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