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享受新型墻體材料和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納稅人的公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3號)第五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第六條的規定,我局現將享受新型墻體材料和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進行公示(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在公示期間,納稅人對公示情況如有不同意見,請向主管國稅機關反映,反映的情況應當客觀真實。對于納稅人反映的情況,主管國稅機關應當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情況逐級上報至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附件:1、四川省享受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名單
2、四川省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名單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