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小微企業財務報表報送期間的通告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通告2018年第1號 2018-1-26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減輕納稅人負擔,簡化財務報表報送,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決定調整小微企業財務報表報送期間,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小微企業財務報表報送期間
自2018年2月1日申報期起,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劃分標準的小型和微型企業,以及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編報改為按季編報。
二、財務報表報送注意事項
納稅人財務報表報送種類和報送期間應與金稅三期系統中財務會計制度備案信息一致,若申報時出現財務報表種類和報送期間與實際不符的情況,請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更正財務會計制度備案信息。
特此通告。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