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2018年第1號 2018-06-15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總體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于2018年6月15日掛牌成立。為確保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6月15日起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名義開展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行政、業務印章名稱見附件)。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二、6月15日起,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承繼,尚未辦結的事項由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繼續辦理,已作出的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證件、資格、證明效力不變。
三、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承擔的稅費征收、行政許可、減免退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爭議處理、信息公開等事項,在新的規定發布施行前,暫按原規定辦理。按規定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稽查機構分別對同一被查對象立案檢查且均未送達決定性文書的,由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稽查機構進行案件合并及后續辦理。按規定應當由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分別進行行政處罰的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不得給予兩次及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等對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四、納稅人、繳費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實行“一廳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不再區分國稅、地稅業務,實現涉稅業務“一鍵咨詢”。通過對原湖南國稅電子稅務局和湖南地稅網上辦稅廳的整合,新的湖南省網上稅務局系統于2018年6月15日24點正式上線。
五、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按規定需要向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分別報送資料的,相同資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規定需要在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分別辦理的事項,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
六、6月15日起,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湖南省國家稅務局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含有“湖南國稅”字樣水印底紋的發票防偽紙張在2018年12月31日前繼續使用。納稅人、繳費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
七、6月15日起,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件。原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制發的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八、6月15日起,辦公地址調整為:
1.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辦公地址為長沙市雨花區環保西路6號,郵編:410114,聯系電話:0731-85552910。
2.原湖南省地方稅務局作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友誼路辦公區,地址為長沙市天心區友誼路388號。
3.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為長沙市天心區友誼路388號。
4.原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及其辦稅服務廳目前原址辦公,地址為長沙市天心區友誼路388號,直屬局辦稅服務廳聯系電話:0731-88188790。
5.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稽查局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辦公地址為長沙市天心區友誼路388號,郵編:410004,舉報電話:0731-88188938,網絡舉報途徑: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官網“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欄目。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停止使用的行政、業務印章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