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辦稅辦費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 2018-06-15
為推進辦稅辦費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和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常見涉稅涉費事項,為納稅人提供更便捷、更經濟的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辦稅辦費事項省內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省內通辦的業務說明。省內通辦是指在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管轄范圍內,堅持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不變的原則,在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改變的前提下,稅務機關通過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為納稅人提供不受主管稅務機關區域限制的辦稅辦費服務。
二、省內通辦的業務范圍。省內通辦業務范圍包括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納稅申報、優惠辦理、證明辦理、宣傳咨詢等6大類106個事項,具體事項見附件。
依法應當進行處理的涉稅違法行為涉及的相關辦稅事項不納入通辦范圍。
三、省內通辦的施行日期。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陜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陜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7號)同時廢止。
附件:省內通辦業務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辦稅辦費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為便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理解和執行,現對《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推進辦稅辦費便利化改革,打破納稅人涉稅涉費事項屬地辦理的限制,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常見涉稅事項,為納稅人提供更便捷、更經濟的辦稅服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發布了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本公告主要明確了省內通辦的業務說明、業務范圍和省內通辦的施行日期。
三、《公告》的業務范圍
本公告中省內通辦的業務范圍為6大類106個事項。
四、《公告》生效時間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