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加快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為廣大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辦稅服務措施,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以下簡稱“吉林省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圍
吉林省稅務局所轄辦稅服務廳實行辦稅服務事項省內通辦。辦理省內通辦業務的辦稅服務廳在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確定后另行公布。
二、推行原則
省內通辦堅持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不變的原則,在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改變的前提下,納稅人可在吉林省稅務局所轄的任何一個辦稅服務廳實現省內通辦業務辦理。依法應當進行處理的涉稅違法行為涉及的相關辦稅事項,不納入省內通辦范圍。
三、業務范圍
本次開展省內通辦的業務范圍有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申報納稅、證明辦理、優惠辦理、宣傳咨詢等共計6類27項166個。(詳見附件)。
納稅人在辦理省內通辦涉稅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業務受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咨詢渠道
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省內通辦涉稅事宜,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通過登錄吉林省稅務局門戶網站(網址:www.jl-n-tax.gov.cn)對外公布的辦稅服務廳公開電話進行咨詢,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吉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8號)和《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通告》(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通告2016年第4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省內通辦業務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