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3號 2018-06-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現就全省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南京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
(二)開發項目位于除南京以外的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
(三)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為3%。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蘇國稅發〔2009〕079號)、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蘇地稅發〔2009〕5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了進一步優化江蘇省稅收營商環境,統一全省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征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本《公告》確定了全省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具體標準:
(一)開發項目位于南京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
(二)開發項目位于除南京以外的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
(三)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為3%。
三、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即三季度預繳申報時按本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