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使用商品與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23號)的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選擇相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以下簡稱編碼)開具增值稅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已使用新系統的納稅人要將開票軟件升級至最新版本(金稅盤V2.1.30.161225;稅控盤V2.0.12_20161225),開票軟件才具有編碼功能。稅控服務單位已將在線升級通知推送至未具有編碼功能開票軟件的納稅人,請納稅人按升級提示于2017年3月26日前在線自動完成開票軟件的升級(由于網速等原因,建議聯網時間2-4小時),并通過查看開票軟件版本號或選擇編碼開具發票來確認升級成功。
二、納稅人可登陸稅控服務單位網站或官方微信公眾號,下載最新開票軟件安裝程序及相關軟件培訓視頻,參照培訓視頻自行進行開票軟件升級,完成編碼設置。納稅人在系統升級、編碼設置、發票開具等環節遇到問題時,可撥打24小時熱線支持或者通過QQ遠程協助。
山東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熱線:4006276116;QQ號4006276116。
山東百望九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熱線:4006112366,4001118006;QQ號4001118006。
三、請納稅人充分學習,準確掌握軟件操作,選擇正確編碼開具發票。在實際經營活動中,納稅人未按規范選擇編碼開具開票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予以處罰,其取得的進項發票的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并在當年的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中予以扣分處理。
濟南市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