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甘肅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稅收措施的通知
甘國稅發[2018]71號 2018-4-24
各市(州、區)、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按照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的部署和2018年省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任務,為深入貫徹《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甘發〔2018〕15號)精神,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努力同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經濟發展、山川秀美、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幸福美好新甘肅,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甘肅省地方稅務局結合國務院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梳理出了36條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具體稅收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4月24日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甘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關稅收措施
一、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甘肅經濟高質量發展
1.提升先進制造業發展水平。重點落實好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等稅收新政,加快我省裝備制造業高新化、智能化、清潔化、綠色化的改造。
2.鞏固和發展我省重要交通樞紐和物流集散地優勢,搶占“通道制高點”。重點落實好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的稅收新政。全面落實好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收派服務等物流行業簡易計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3.支持甘肅中醫藥產業綠色發展。重點落實好農產品稅率由11%降至10%及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按照12%計算抵扣政策。充分運用農產品加工行業和中藥材購銷行業核定扣除增值稅政策,積極推進當歸、黨參、黃芪、紅芪、大黃、甘草、板藍根、柴胡等道地藥材種植及飲片生產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4.支持初創期企業發展。全面落實小微企業月銷售額3萬元(季度銷售額9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年應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從扶持軍轉干部、退伍士兵、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創業等方面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支持創新創業,不斷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
5.支持市場主體成長壯大。重點落實好工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新政,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稅率計稅的優惠。
6.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我省企業“走出去”。全面落實好對“走出去”企業境外所得實行綜合抵免和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稅等政策,認真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全面提升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
7.積極拓展對外開放新格局。全面落實好貨物、勞務和服務出口退(免)稅政策;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稅、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退(免)稅政策,推動我省企業的產品、項目、技術、服務“全鏈條”出口,促進我省外貿經濟穩定發展。
8.強化稅收對科技企業研發創新的促進作用。重點落實好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對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究專用設備,允許一次性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加速折舊;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減免增值稅政策。落實好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政策,推動服務型制造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9.支持各類企業開展技術研發活動。重點落實好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50%稅前加計扣除的政策;對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的稅收新政。全面落實好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對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技術轉讓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0.支持高新技術孵化成長。全面落實好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孵化器、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激發技術創新的市場活力。
11.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運用稅收政策推動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全面落實好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可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政策。積極落實好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
12.助推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全面落實好符合條件企業外購和自產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退免消費稅以及企業新增不動產抵扣進項稅政策;全力落實好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政策;企業、事業單位符合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對改制重組過程中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免征契稅。
13.支持甘肅金融行業做大做強。全面落實好銀行聯行往來業務、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同業存借款等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被撤銷金融機構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財產清償債務免征增值稅政策,打造區域性金融中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4.助力打造“交響絲路?如意甘肅”旅游品牌。全面落實好旅游企業提供旅游服務收入差額征稅政策;從事農業休閑觀光旅游、農家樂、以農產品為原料開發的旅游產品等按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農產品免稅政策;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等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和寺院、宮觀、清真寺及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加快鄉村旅游、文化旅游發展,促進旅游業態升級。
15.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促進生態保護。重點落實好對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納稅人,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政策;對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納稅人,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政策。發揮環境保護稅“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減排激勵機制,進一步促進企業關注清潔生產、綠色發展,優化生產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資源節約和循環綜合利用。積極落實好通過充填開采方式開采出的礦產資源減按50%征收資源稅政策,促進企業采用對環境友好的充填開采方式開采礦產品,推動資源完全開發,礦山高效利用。
16.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好企業取得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收入減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等稅收優惠政策。
17.促進綠色產業和綠色消費發展。全面落實好利用風力、太陽能、煤層氣、沼氣生產的電力產品銷售及廢棄動植物油生產的生物柴油等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節能環保電池和涂料免征消費稅;實施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免征新能源汽車、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車輛購置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持續優化能源結構,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推動清潔能源產業提質增效發展。
18.支持文化事業發展。全面落實好批準從事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的企業銷售電影拷貝、版權轉讓、電影發行等收入以及在農村電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稅;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征增值稅;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出口圖書、報紙、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退稅;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免征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19.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全面落實好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幼兒園(托兒所)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學生提供勤工儉學服務、國家助學貸款免征增值稅,提供教育輔助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可選擇簡易計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院校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研教學用品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20.支持醫療事業發展。全面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制劑免征增值稅,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如果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征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1.推動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全面落實好符合條件的企業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
22.大力支持循環農業發展。全面落實好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農、林、牧、漁業項目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及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綜合利用農村生活廢棄物、農作物秸稈、林業及畜禽糞便等養殖廢棄物生產沼氣、電力、熱力、秸稈漿、箱板紙、刨花板、活性碳、水解酒精、糠醛等產品即征即退增值稅政策,推進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加工和林業清潔生產。
23.助推特色優勢農業發展壯大。全面落實好制種企業繁育、深加工后銷售種子的免征增值稅,農膜、飼料、有機肥以及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農機等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政策,免征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增值稅,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免征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糧食生產、設施蔬菜、優質林果業發展壯大,提升馬鈴薯、現代制種、草食畜、中藥材、釀酒原料等特色優勢產業。
24.促進縣域經濟振興發展。全面落實好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對從事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生產和銷售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符合產業政策但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工業企業可按程序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縣域內空間布局優化,增強產業集聚度和支撐力。
25.助力打好脫貧攻堅戰。重點落實好金融機構對農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單戶10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飲水工程向農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免征增值稅;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試點等政策。用足用好農林牧漁業、鄉村旅游、光伏發電、農民專業合作社、小微企業、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基礎設施建設、養老、教育、醫療等領域促進產業發展、扶貧濟困和改善民生的稅收優惠政策,助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甘肅經濟高質量發展
26.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以“新時代.新稅貌”為主題,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為主線,從增強政策確定性、管理規范性、系統穩定性、辦稅便利性、環境友好性等方面落實5類20項便民辦稅措施。持續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提升納稅人稅法稅制認同感、依法納稅公平感、辦稅渠道暢通感、申報繳稅便捷感、稅法遵從獲得感。
27.持續推進“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繼續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溝通協作,完善“銀稅互動”工作機制,拓展“銀稅互動”線上平臺功能,爭取將更多的合作銀行納入,促進“銀稅互動”工作全面提速增效。擴大“銀稅互動”受惠范圍,著力提高“銀稅互動”小微企業受益戶數比例和純信用貸款比例,爭取讓更多小微企業享受“銀稅互動”的政策紅利,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28.持續優化電子稅務局功能。進一步推進電子稅務局與相關業務系統功能整合、數據互通、一體運維,優化系統功能,提升納稅人辦稅體驗。制發電子稅務局“全程網上辦”業務清單,逐步擴大“全程網上辦”范圍,讓納稅人享受更加便捷的辦稅服務。推行電子簽章和多元化繳稅,實現網上開具完稅證明,利用信息化手段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29.持續推行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式服務。納稅人辦理《清單》范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稅務機關跑一次。對《清單》所列涉稅事項要100%實現“最多跑一次”,對“全程網上辦”涉稅事項100%實現“零上門”,服務再提速,進一步提升服務質效。
30.持續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綜合運用多種宣傳渠道,加大最新稅收政策和優惠政策宣傳力度,確保稅法宣傳的及時性、精準度。借助納稅人學堂、稅收政策輔導培訓和答疑機制,避免納稅人因政策誤解產生的稅收風險,幫助納稅人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紅利,持續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
31.持續提高辦稅效率和質量。把全面推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作為開展營商環境建設年的重要載體,作為建設人民滿意服務型政府的有力舉措,從納稅人的期盼和需求出發,立足工作實際提升納稅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切實解決廣大納稅人反映強烈的辦稅難、辦稅慢、辦稅繁等突出問題。
32.持續推行國地稅業務統一辦理。2018年4月4日起,全省稅務系統所有辦稅服務廳統一標識為“辦稅服務廳”,進駐政務中心的國地稅窗口統一為“稅務窗口”,所有辦稅服務廳工作人統一標識,國地稅業務統一辦理。
33.持續做好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按照“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提供針對性納稅服務;以風險防范為導向,實施科學高效、統一規范的專業管理”目標,確定千戶集團名冊,建立健全多層次溝通聯系機制、訴求快速相應機制、稅企合作機制,提供個性化納稅服務。建立大企業稅收風險防范體系,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建立大企業稅源監控體系,開展稅收經濟分析。通過有效的遵從引導,提高稅法遵從度,降低稅收遵從成本,支持大企業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發展做出新貢獻。
34.持續服務“走出去”企業。開展國際稅收政策宣傳輔導,主動為“走出去”企業提供稅收政策服務。圍繞企業關注的投資目的地的稅收、稅制、協商程序、稅務爭議等問題提供政策支持。加強境外稅收風險提示工作,積極為企業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實行無紙化退稅和實名辦稅雙網試運行,進一步加快退稅進度、優化退稅服務、做好退稅工作。加強跨境稅收理論研究,從理論和實踐角度服務我省企業“走出去”。
35.持續創新稅收征管方式。簡化納稅人省內跨市、縣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登記流程,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便利市場主體自由遷移與退出。完善實名辦稅制度,全面推行實名辦稅,構筑全社會誠信納稅體系。規范和減少稅務檢查,推行進戶檢查計劃制度和審批制度。拓展郵政部門代開發票代征稅款營業網點,便利臨時取得收入的個人開具發票、繳納稅款。改進稅收優惠備案方式,實施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
36.持續凈化稅收管理環境。強化失信懲戒、協同打擊,聯合省公安廳、蘭州海關、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等部門共同查處一批重大騙稅、虛開發票案件,嚴懲專業騙稅、虛開犯罪團伙,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秩序,營造合法競爭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