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的通知
浙財會[2018]19號 2018-4-2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
現將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8號,詳見附件1)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我省2018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代理記賬年度備案工作按“誰審批、誰負責”原則進行,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抓好落實,確保轄區內所有代理記賬機構按時完成備案工作。
二、對代理記賬機構的備案要求
(一)2018年代理記賬機構備案實行網上備案。備案地址為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備案時間為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代理記賬機構在備案過程中,應認真對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自查是否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如存在未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的,應先整改再備案,否則財政部門將嚴格按照財政部令第80號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三)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實專門人員保質保量做好備案工作。
三、對財政部門的工作要求
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工作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代理記賬機構做好備案工作。
(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的有關規定,組織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認真做好2018年度備案工作,確保轄區內所有代理記賬機構按時完成備案工作。在審核網上備案數據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的同時,重點核查代理記賬機構是否持續符合財政部令第80號規定的代理記賬資格條件,核查中發現問題的,要督促代理記賬機構及時整改。同時,要認真做好備案信息的匯總和分析工作,形成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分析報告,經局領導審定同意后,于5月20日前上報各市財政局。
行業分析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2017年代理記賬機構(分支機構)數量;
2.代理記賬機構2017年業務收入情況;
3.代理記賬機構專職從業人數;
4.代理記賬機構規模分布;
5.本地區貫徹落實財政部令第80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全面落實代理記賬機構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財會[2017]9號)有關情況以及在積極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下一步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6.對我省代理記賬機構審批實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二)各市財政局應督促所屬各縣(市、區)財政局按時、保質完成備案工作,同時要認真做好備案信息的分析工作,形成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分析報告,經局領導審定同意后,于6月10日前上報省財政廳。
(三)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應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通過備案進一步掌握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變化情況,為今后的長效管理打好基礎。
四、聯系方式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代理記賬機構在備案過程中如遇問題,可及時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一)有關代理記帳機構管理系統登錄問題,請聯系浙江政務服務網運維熱線0571-88808880;
(二)有關代理記帳機構年度備案業務問題,請聯系當地財政部門;
(三)有關代理記帳機構管理系統操作問題,請聯系天頓公司,咨詢電話:0571-87803322。
附件:關于做好2018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財政廳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