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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深入開展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2018-07-25 10:28     來源:中國會計網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深入開展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廈地稅發[2018]20號     2018-3-12

  各區地方稅務局,各直屬、派出機構,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新要求,總局決定以“新時代•新稅貌”為主題,繼續深入開展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以下簡稱“春風行動”),努力打造稅務系統優質服務品牌,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全面提升納稅人的獲得感。根據總局的整體要求和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地稅實際,現就開展我局2018年“春風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持續開展“春風行動”的重要意義

  2014年以來,全市地稅系統認真貫徹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連續4年開展“春風行動”,相繼推出25類82項系列創新管理與服務舉措、細化落實措施380條,累計減少辦稅事項7項、減少表證單書53份、簡化涉稅資料633份,讓納稅人辦稅過程更簡、辦稅方式更多、辦稅成本更低,納稅人獲得感不斷增強、滿意度大幅提升,為我市營造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踏上新征程,對稅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有效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總局“高質量推進新時代稅收現代化”的戰略任務和省局“始終把責任扛在肩上、始終把納稅人放在心中”的新時代地稅工作主線,實現市局黨組提出的全面推動地稅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需要繼續以“春風行動”為載體和抓手,大力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全面展示地稅部門更新、更優的精神風貌,讓納稅人體驗感更好、獲得感更強、滿意度更高。

  二、總體目標和整體安排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新時代?新稅貌”為主題,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為主線,推出系列便民辦稅措施,切實從增強政策確定性、管理規范性、系統穩定性、辦稅便利性、環境友好性等方面充分展示地稅部門的新風貌,持續提升納稅人稅法稅制認同感、依法納稅公平感、辦稅渠道暢通感、申報繳稅便捷感、稅法遵從獲得感,進一步打造特色鮮明的納稅服務品牌。

  (二)整體安排

  在市局“春風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納稅服務處牽頭負總責、具體協調,各部門依職責分工,緊緊把握“長流水、不斷線、打連發、呈遞進”的工作節奏,全年共推出5類20項便民辦稅措施,同時結合“春風行動”各項措施的時間節點,分季度、分主題推出系列活動:第一季度推出“兩會代表委員話春風”活動,邀請我市各級兩會代表委員暢談對近年來“春風行動”開展情況的感受,征詢對地稅系統便民辦稅工作的意見建議;第二季度推出“納稅人開放日”活動,邀請納稅人走進地稅機關,體驗“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辦稅服務、12366熱線咨詢等內容;第三季度推出“媒體記者體驗行”活動,邀請媒體記者深入企業和地稅系統基層一線,報道便民辦稅實效;第四季度推出“春風亮點”展示交流活動,集成各單位在“春風行動”開展過程中推出的創新舉措,交流工作經驗,推動活動成效再提升。

  三、行動內容及細化措施

  (一)增強政策確定性,在提升納稅人稅法稅制認同感上展示新風貌

  1.完善稅收制度。落實環境保護稅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細化措施:持續開展環境保護稅稅法及實施條例、征管辦法等宣傳,認真做好環保稅開征前期各項基礎性準備工作,切實推動環保稅征收、改革運行情況及效應分析等工作落實。

  責任單位:稅政一處。

  2.開展征管制度清理。

  (1)建立征管制度出臺前的歸口審核制度。

  細化措施:按照我局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方案要求,集中清理與“放管服”、納稅人自主申報、現代稅收征管基本程序精神不符的現行制度規定。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規范,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稅收現代化、適應轉變稅收征管方式的制度體系,推進依法治稅。

  責任單位:征管處、納服處。

  (2)開展征管制度專項清理,凡與簡政放權、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現代稅收征管基本程序不符的制度規定,及時進行修訂,能簡并的簡并、能優化的優化。

  細化措施:開展征管制度專項清理。修改完善我市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制定出臺我市涉稅事項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

  責任單位:征管處、納服處。

  3.落實稅收業務規范。

  (1)落實執行《全國稅收征管規范(2.0版)》。

  細化措施:按總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地稅系統落地實施《稅收征管規范(2.0)版》。

  責任單位:征管處。

  (2)落實執行《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3.0版)》。

  細化措施:根據總局《納稅服務規范(3.0版)》,全面梳理修訂我局現有服務事項操作流程及辦稅指南,實現環節更簡、服務更優。

  責任單位:納服處。

  (3)《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范(4.0版)》。

  細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與國稅精誠合作,積極落實《合作規范4.0版》。聯合國稅印發貫徹落實文件,召開合作聯席會議,解決阻礙國地稅深度合作問題。堅持按季做好《合作規范4.0版》合作事項成效數據統計以及每半年《合作規范4.0版》落實情況分析。加大辦稅服務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國地稅融合升級。聯合開展分類分級管理、加強重點稅源管理,推動國地稅執法適度整合。通過“帶隊伍、強黨建、嚴內控”等措施加強國地稅合作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獲得感、遵從度、滿意度。

  責任單位:征管處。

  4.加強政務公開和政策解讀。

  (1)全面梳理稅務部門“五公開”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編制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并動態更新。

  細化措施:3月份啟動主動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根據“五公開”原則對所有現行生效文件的公開情況進行審查。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嚴格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定各類文件公開等級。將主動公開文件與對外網站動態關聯,提高主動公開事項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責任單位:辦公室。

  (2)進一步落實稅收政策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布機制。

  細化措施:將稅收政策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布機制列入稅收宣傳工作管理辦法。堅持宣傳協調小組月例會制度,加強對政策發布與解讀的研判、分析。

  責任單位:辦公室。

  (3)對現有稅收制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以簡明易懂的方式編寫稅收制度分類指引,并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公開方式。

  細化措施:在總局制定的稅收制度分類指引基礎上,結合廈門地稅實際制定我局稅收制度分類指引。通過對外網站、微信公眾號、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及時公開我局稅收制度分類指引。

  責任單位:法規處、納服處。

  (4)落實熱點問題快速響應機制,做好熱點問題收集、研判、轉辦和反饋工作。

  細化措施:依托12366熱線每周收集熱點問題上報總局,在《廈門晚報》開設“熱點問題”專欄及時做好政策宣傳、熱點問題解答。對突發的熱點,落實快速響應機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對可預判的熱點,提前通過舉辦專家熱線、納稅人培訓或媒體宣傳等形式,讓納稅人和社會公眾及時了解相關政策信息。

  責任單位:納服處。

  (二)增強管理規范性,在提升納稅人依法納稅公平感上展現新風貌

  5.改進稅收執法。

  (1)擴大稅務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范圍。

  細化措施:在2017年三項制度試點的基礎上,結合總局新要求進一步在全系統推進試點推廣工作。

  責任單位:法規處。

  (2)制定稅務系統權責清單范本。

  細化措施:在總局清單范本出臺后,結合廈門地稅實際完善我局權責清單。

  責任單位:法規處。

  (3)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優化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避免對納稅人重復檢查。

  細化措施: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強化雙隨機平臺應用,通過雙隨機平臺抽取檢查對象、檢查人員。通過對外網站等渠道公開隨機抽查的依據、主體、方式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同一年度內,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調查事項外,對同一納稅人不重復進戶開展稅務稽查。

  責任單位:稽查局。

  (4)推進落實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細化措施:認真落實和執行《稅務行政處罰裁量行使規則》和《廈門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現全市稅務行政處罰一把尺子。

  責任單位:法規處。

  (5)細化落實各稅種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征收的標準、程序和計算方法。

  細化措施:細化落實有關稅種核定征收的標準、程序和計算方法。聯合國稅制定出臺個體工商戶核定辦法。

  責任單位:稅政一處、稅政二處、征管處。

  6.推進實名辦稅。

  (1)實現國稅局、地稅局實名信息共享共用。

  細化措施:聯合國稅改造完善國地稅實名人員信息庫,更好地實現國、地稅實名信息共享共用。

  責任單位:征管處。

  (2)充分利用實名身份信息,簡并與身份相關的附報資料,優化辦稅流程,強化事中事后管理。

  細化措施:與國稅部門聯合運用實名信息,進一步簡并身份相關的附報資料,探索優化辦稅流程。

  責任單位:征管處。

  7.實施信用管理。

  (1)修訂納稅信用管理辦法,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完善納稅信用評價指標。

  細化措施:聯合國稅開展2017年度企業納稅信用評價,對2018年新設立企業及時進行納稅信用評價。擴大個體工商戶納稅信用評價試點,探索一套適合在我市范圍內推廣運用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信用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

  責任單位:納服處。

  (2)探索辦稅人員(包括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管理機制,動態驗證辦稅人員信用積分指標。

  細化措施:做好涉稅專業服務基本信息和業務信息采集工作。聯合國稅開展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涉稅服務信用評價及人員涉稅服務信用積分工作。

  責任單位:納服處。

  8.防控稅收風險。

  (1)建立信用積分制度,健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運用稅收大數據,實現對納稅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動態監控評價。

  細化措施:探索實施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涉稅服務信用積分管理。進一步健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運用稅收大數據,實現對納稅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動態監控評價。

  責任單位:征管處、納服處。

  (2)建立健全風險應對任務扎口管理機制,統一通過金稅三期工程系統風險管理平臺集中推送風險應對任務。

  細化措施:我局已建立風險應對任務扎口管理機制,并已實現統一通過金稅三期工程系統風險管理平臺集中推送風險應對任務。

  責任單位:征管處。

  (三)增強系統穩定性,在提升納稅人辦稅渠道暢通感上展示新風貌

  9.加快電子稅務局建設。

  (1)對接互聯網多渠道繳稅方式,實現網上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責任單位:計財處。

  (2)進一步推進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多元化繳稅工作。

  細化措施:拓展網上繳稅和手機繳稅服務渠道,進一步推進多元化繳稅。

  責任單位:計財處、納服處。

  (3)全面推行社會保險費繳費服務網上辦理或同城通辦。

  細化措施:我局已實現社保費申報繳費同城通辦。用人單位已可通過地稅網站辦理所有社保費參停保、申報繳費業務。獨立參保人也可通過地稅網站自然人涉稅服務網辦理參停保、繳費業務。

  責任單位:規費處、納服處。

  (4)采取短信、微信等多渠道便捷提醒方式,對社會保險費繳費人進行按期繳費、欠費催繳提醒。

  細化措施:我局已實現通過網站對欠繳社保費用人單位進行提醒,通過短信向欠費用人單位進行催繳。每月對上個月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的個人進行短信提醒,每年7月份對繳費個人提醒新社保年度繳費金額調整情況。參保個人還可通過廈門地稅微信公眾號查詢個人繳費情況。

  責任單位:規費處。

  (5)加快金稅三期工程系統與網上辦稅系統的系統集成步伐,實現系統功能整合、數據互通、一體運維。

  細化措施:借助總局開放的金三服務接口,開發上線更多網上辦稅功能和查詢功能。強化技術運維支撐,規范運維廠商管理。

  責任單位:征管處。

  10.簡便信息報送。

  (1)國稅局、地稅局使用統一的稅務數字證書或者互認對方現有的數字證書,實現“一證通用”和涉稅資料電子化。

  細化措施:2016年3月已實現雙方現有數字證書的互認,實現“一證通用”。2016年、2017年根據業務需求也實現了網上涉稅資料電子化。

  責任單位:信息局。

  (2)對能確切掌握納稅人信息的納稅申報事項,采用“主動網上推送辦稅信息+納稅人確認”和“納稅人申請+預填表+自動審核”的新型辦稅模式。

  細化措施:聯合國稅部門,開發實現向地稅方推送納稅人在國稅方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申報表信息,主動在網上向納稅人推送附加稅申報信息,待納稅人確認后進行申報。針對定期定額核定征收的納稅人,采用“納稅人申請+預填表+自動審核”新型模式進行申報。

  責任單位:征管處。

  11.推行千戶集團財務報表稅企間轉換。試點成效評估通過后實施全國推廣工作。

  細化措施:按照總局部署和要求,積極開展千戶集團財務報表稅企間轉換工作。

  責任單位:征管處。

  (四)增強辦稅便利性,在提升納稅人申報繳稅便捷感上展示新風貌

  12.優化實體辦稅服務。

  (1)為新辦納稅人提供“套餐式”服務,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

  責任單位:納服處。

  (2)推進落實《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業務操作規程(試行)》。

  細化措施:聯合國稅推進4類15項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實現全國通辦。

  責任單位:納服處。

  (3)由納稅服務部門歸口審核和管理辦稅服務廳受理納稅服務事項范圍。

  細化措施:對照《納服規范》及我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辦稅服務廳服務事項,對規范及清單之外的服務事項或根據轉方式要求新納入辦稅服務廳辦理的事項,主管業務處室要明確辦理要素和崗責要求。

  責任單位:納服處。

  (4)加強窗口辦稅數據、自助辦稅數據等數據監控,定期發布數據分析報告。

  細化措施:加強窗口辦稅數據、自助辦稅數據等監控,每半年開展一次辦稅服務廳各應用系統分析通報,提高基層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稅服務質量。

  責任單位:納服處。

  (5)改進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優惠備案方式,對企業納稅人基本實現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

  細化措施:按總局規定,在精簡和清理涉稅資料報送基礎上,改進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優惠備案方式,基本實現將稅收優惠備案改為留存備查,減輕納稅人資料備案負擔。

  責任單位:稅政一處、稅政二處。

  13.深化聯合辦稅。

  (1)統籌謀劃“互設、共建、共駐”等多種聯合辦稅方式,提供更加便利的聯合辦稅環境。

  細化措施:對國稅、地稅機關現有辦稅服務廳,采用互設窗口方式開展聯合辦稅。有條件的單位應當整合、融合升級為共建辦稅服務廳。國稅或地稅一方已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另一方要積極進駐。對新設辦稅服務廳和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國稅、地稅要采用共建方式或共同進駐方式,實現國稅、地稅聯合辦稅。

  責任單位:納服處。

  (2)擴大聯合辦稅業務范圍,涉及納稅人基本信息確認、存款賬號報告、財務報表信息采集、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等國稅、地稅共同事項,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實現前臺一家受理、后臺信息共享。

  細化措施:在雙方金三系統實現納稅人基本信息確認、存款賬號報告、財務報表信息采集、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等國稅、地稅共同事項,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實現前臺一家受理、后臺信息共享。

  責任單位:征管處。

  (3)合理配置聯合辦稅窗口,涉及國稅、地稅雙方共同及關聯的辦稅業務要一窗辦理,涉及國稅或地稅的單方獨立業務和辦稅頻次較高的單項聯合辦稅業務要相應設置國稅地稅專業辦稅窗口。

  責任單位:納服處。

  (4)探索創新聯合辦稅形式,按照“線上線下”融合的要求,拓展網上辦稅功能。

  細化措施:在已實現網上聯合辦稅、移動互聯辦稅基礎上,實現發票代開一體化線上繳稅、納稅人一體化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和地方附加稅費。任一方稅務機關均可代表雙方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簽訂委托劃繳稅款相關協議,方便納稅人多上網路、少跑馬路。

  責任單位:征管處、納服處、計財處。

  14.簡化納稅申報。

  (1)提供網上更正申報功能。

  細化措施:開發實現網上通用申報更正申報功能。

  責任單位:征管處。

  (2)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申報疑點數據的校驗、反饋和提醒服務,減少納稅人申報錯誤風險。

  細化措施:根據總局新修訂的年度納稅申報表,及時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疑點數據的校驗、反饋、提醒服務,減少納稅人申報錯誤風險,提高申報質量。

  責任單位:稅政二處。

  (3)小微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報送改為按季報送。

  細化措施:我局已實現小微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報送改為按季報送。

  責任單位:征管處。

  15.創新發票辦理。試點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上申請、網上繳稅、自行出票”模式。

  細化措施:我局已在部分事項試點實行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上申請、網上繳稅、自行出票”模式,今年將進一步探索拓展范圍。

  責任單位:征管處。

  16.推行清單式服務。

  (1)編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減少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次數。

  細化措施:對照總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修訂發布我局“最多跑一趟”辦稅服務事項目錄清單。

  責任單位:納服處。

  (2)編制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清單,提升辦稅質效。

  細化措施:修訂完善我局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清單,爭取更多事項納入“全程網上辦”范圍。

  責任單位:征管處。

  17.深化大企業服務。

  (1)暢通稅企溝通渠道,強化日常溝通,優化專項交流,回應大企業涉稅熱點難點問題。

  細化措施:建立市、區兩級由分管局領導掛帥的大企業服務工作組,構建大企業常態化走訪工作機制,完善大企業數據聯絡員制度,及時回應大企業涉稅訴求。

  責任單位:征管處。

  (2)加強集團重組服務,依申請為大企業協調重組中的疑難事項,提高政策確定性。

  細化措施:統籌復雜涉稅事項,提高解決問題效率。依申請對企業遇到資產重組等復雜涉稅事項,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提高政策確定性和執行統一性。

  責任單位:征管處。

  (3)協調跨區域涉稅爭議,提高政策執行一致性。

  細化措施:加強與不同省區市之間信息交流,實現跨區域網絡協同管理。針對跨區域經營企業集團各地稅收政策理解、執行不一致問題,及時收集整理并提請上級單位協調,提高政策執行一致性。

  責任單位:征管處。

  (4)定期歸集整理稅收風險,適時推送提醒到戶,推進稅法遵從。

  細化措施:總結日常管征經驗,結合千戶集團稅收風險管理情況,定期歸集大企業納稅人易發、多發、頻發的共性稅收風險點及行業共性稅收風險點,及時推送到戶,提醒企業加強預警。

  責任單位:征管處。

  (五)增強環境友好性,在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獲得感上展示新風貌

  18.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細化措施:對接營商環境稅務指標體系,采取措施進一步縮短納稅時間,簡化辦稅流程,減少納稅人報送資料,加強政府部門信息共享互認。聯合國稅共同推動我市稅務指標評價結果向好。

  責任單位:納服處。

  19.推進社會信用共治。

  (1)將納稅信用信息歸集分析平臺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接,實現信用信息在稅務系統與外部門間自動共享和分發應用。

  細化措施:推進我局特軟系統與廈門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數據對接工作,實現信用信息在稅務系統與外部門間自動共享和分發應用。

  責任單位:納服處。

  (2)深化“線上銀稅互動”試點工作,推動“銀稅互動”擴面、增效、提質。

  細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聯合國稅開展“線上銀稅互動”試點工作,為守信納稅人提更多、更便利的激勵服務。

  責任單位:納服處。

  (3)落實《信用聯動合作框架協議》,推進信息互享、信用互認、獎懲互助。

  細化措施:落實總局聯合外部門簽署的各項聯合激勵和懲戒合作備忘錄,推進信息互享、信用互認、獎懲互助。

  責任單位:納服處。

  (4)聯合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及時發布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

  細化措施:根據總局2016年第24號公告等文件規定,聯合開展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活動,并及時發布稅收違法案件黑名單。積極聯絡廈門市聯合懲戒成員單位,共同落實聯合懲戒措施。

  責任單位:稽查局。

  20.服務經濟發展戰略。

  (1)繼續實施支持自由貿易區稅收服務創新措施。

  細化措施:認真落實總局、福建省自貿辦、廈門市自貿辦關于服務自貿區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做好各項創新服務舉措的復制推廣工作。結合廈門實際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稅收服務模式和管理經驗,引導區內行業發展,激發經濟活力,滿足納稅人需求,努力營造良好的自貿區營商環境。

  責任單位:納服處。

  (2)服務“一帶一路”建設,集中開展稅收服務“一帶一路”政策宣傳活動。

  細化措施:聯合國稅開展“一帶一路”政策宣傳活動,拓寬服務與管理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

  責任單位:涉外分局。

  (3)持續做好“走出去”稅收指引與國別投資指南的更新發布工作,為“走出去”企業提供重點投資國和周邊國家(地區)涉外稅收政策咨詢服務。

  細化措施:及時更新完善對應國家的國別投資指南,做好相關國別投資指南解釋工作。積極開展“走出去”稅收指引的宣傳與解釋,對“走出去”企業和個人提供涉外稅收政策咨詢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稅收問題。

  責任單位:涉外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工作站位。“春風行動”是最直接體現黨的十九大“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省局“始終把責任扛在肩上、始終把納稅人放在心中”工作主線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市、區兩級地稅機關務必要提升工作站位,將“春風行動”作為全市地稅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便民辦稅服務舉措落地生效,充分展示新時代廈門地稅的新風貌。

  (二)加強部門協調。市、區兩級“春風行動”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具體組織,協調解決跨部門的行動項目。市局相關部門要明晰職責分工,各項工作任務牽頭部門要按照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會同配合部門細化工作措施,及時協調處理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要注重加強國稅地稅合作,結合“春風行動”具體措施要求深化聯合辦稅,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擴大“春風行動”實施效果。

  (三)提倡創新實踐。市、區兩級地稅機關除了要全面落實總局的“規定動作”外,還要緊密結合實際,堅持以創新思維為引領,認真總結近年來行之有效、受納稅人歡迎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探索規劃“自選動作”,研究實施具有創新意義和復制價值的服務舉措,不斷豐富“春風行動”實踐,持續增強納稅人的體驗感,進一步優化我市稅收營商環境。

  (四)加大宣傳報道。要認真總結“春風行動”開展過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經驗,定期編發工作簡報,通報“春風行動”開展情況,確保更多的亮點工作進入上級機關和領導的視野。要主動利用各種機會和渠道,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互動,積極向納稅人宣傳推介各項便民服務舉措。要切實抓好“春風行動”分季度主題活動,充分依托地稅微博、微信、網站等平臺,借助外部新聞媒體,有效放大“春風行動”綜合效應,努力營造“春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總結提升。要開展一次“回頭看”活動,全面梳理歷次“春風行動”開展情況,看工作目標是否實現,看具體措施是否到位,看突出問題是否解決,找差距、補短板,進一步鞏固“春風行動”成果。

  (六)嚴格督促考核。各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的牽頭部門都要建立臺賬、提醒、督辦的協調機制,及時反映活動開展情況,認真解決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市局將通過開展明察暗訪、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對各單位、各部門“春風行動”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推進“春風行動”深入開展。根據2018年績效考核要求,市局相關部門要按季將牽頭負責的“春風行動”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報送納稅服務處,基層各單位也應及時報送“春風行動”各季度主題活動開展情況。

  附件:廈門市地稅局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內容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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