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企業財務軟件對接申報納稅平臺的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推進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于2018年4月2日正式啟用“企業財務軟件對接申報納稅平臺”(以下簡稱財務軟件對接平臺),實現網上辦稅系統與企業財務軟件的對接,提升辦稅效率,降低辦稅成本。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財務軟件對接平臺的對接范圍
(一)財務報表類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一般企業
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商業銀行
3.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保險公司
4.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證券公司
5.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
6.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
7.執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單位
8.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企業
9.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單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涉稅信息采集共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稅總發[2016]96號)要求,本平臺為企業財務軟件對接深圳國稅局、深圳地稅局完成財務報表報送的共同入口。
(二)納稅申報表類
支持下列申報表的快捷申報及稅款繳納及信息反饋: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2.深圳國稅局管理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
二、財務軟件對接平臺的對接條件
納稅人需根據深圳國稅局公開的財務報表及納稅申報表數據轉換標準改造升級企業的ERP軟件,生成符合標準的申報文件。
數據轉換標準的公布地址為:http://www.szgs.gov.cn/art/2018/3/16/art_252_57591.html。深圳國稅局根據業務需要持續升級系統、擴大對接范圍,更新數據轉換標準將通過門戶網站“通知公告”發布,實現對接申報的財務軟件應注意及時更新版本,規范對接申報服務。
三、財務軟件對接平臺的對接方式
納稅人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http://www.sztax.gov.cn),點擊“深圳國稅電子稅務局登錄”,進入對應的申報模塊,導入符合標準的申報文件,經校驗確認后完成申報,納稅人可下載申報結果文件反饋財務軟件。操作指南參見《企業財務軟件對接申報納稅平臺操作手冊》。
四、該平臺啟用后,納稅人仍可使用原有方式進行申報。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國稅電子稅務局企業財務軟件對接申報納稅平臺操作手冊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