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地方稅務部門代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通知
京財綜[2018]562號 2018-3-12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5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代收市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京政發[2001]2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委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資金審批管理意見的通知
市有關單位:
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本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由北京市地稅部門代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依照執行。
一、原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收取的城六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改由市地方稅務局代收。
(一)繳費地點為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地稅服務窗口。
(二)收費標準和減、免、緩事項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體辦理流程見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和代收場所的公示內容。
(四)市地方稅務局于2018年5月1日起代收城六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二、遠郊區、燕山地區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代收具體工作由各區地方稅務局、燕山分局會同各區、燕山地區相關部門協商確定。
三、各收費單位和代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