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調整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提交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工商發[2016]1號 2016-1-5
撫順、丹東、盤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據《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三證合一”有關工作銜接的補充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28號)有關意見,省局決定,《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辦法(試行)》第五條中,企業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過程中規定的“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僅限于“一照一碼”登記的企業)”不再提交。
依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企業登記機關經核實發現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終止企業簡易注銷程序,恢復注銷前登記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