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的通知
遼財預[2017]524號 2017-11-6
各市(不含大連)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的通知》(財稅[2017]70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我省快報工作的調查范圍,是在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所有法人企業中抽取的樣本企業。各市在抽取樣本企業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樣本企業必須為實行查賬征收的法人企業。
(二)樣本企業不得選擇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事業單位(含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樣本企業原則上不建議選擇集團公司和上市公司。
(四)各市應按附件1中的產業要求、總資產要求和高新技術企業要求選取樣本企業,選取的樣本企業數量,不得低于附件1規定的最低樣本量。
(五)選定后的樣本企業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說明原因并逐級上報財政部稅政司同意。
二、調查內容
快報工作的調查內容主要是樣本企業的基本信息,有關生產經營、財務和稅收數據,包括:樣本企業每個季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附注、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中的財務會計、稅收類數據,以及相關生產經營類數據。
樣本企業應根據其基本信息,按照《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代碼編制規定》(見附件2)的規定,編制填寫企業代碼;根據其財務會計、稅收和生產經營類數據,填報《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附件3),具體填報口徑以《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說明》(附件4)的規定為準。
三、調查數據填報方法
每季度終了后,樣本企業應在市級財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在互聯網登錄“全國稅收調查網上直報系統”(http://ssdc.mof.gov.cn/)填報調查數據。對部分難以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取得準確數據的調查指標,樣本企業可根據歷史數據及本季度生產經營狀況進行合理估算,但需在填報時對數據估算情況進行說明。
各市財政部門應通過“全國稅收調查網上直報系統”對本市企業填報的調查數據進行審核,包括:調查的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合理,如發現調查數據存在虛假或錯誤,應及時予以校正;對確實存在的數據異常,應在審核中進行說明。審核后的數據和數據異常說明應在每季度終了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省財政廳。
四、組織實施
省財政廳負責組織開展全省快報調查工作,包括:指導、督促各市財政部門按時完成調查工作;匯總調查數據;加強對各市財政部門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
各市財政局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快報調查工作,包括:遵循樣本企業抽取原則選擇樣本企業;組織本地市開展快報調查數據填寫、審核及上報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市財政局要從完善稅制改革、加強稅政分析的角度出發,高度重視,加強對快報調查工作的組織落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定本單位快報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并盡可能發揮相關部門的資源優勢,加強部門間的工作配合,確保按時按質完成調查任務。同時,應加強與樣本企業的溝通,對企業反映的關于快報工作及現行稅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見建議,要及時反饋省財政廳。
各市財政部門應將快報調查工作作為財政稅政工作的重點內容,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予以必要經費支持,鼓勵探索通過政府采購服務等方式開展調查工作。
請各市財政局于2017年11月20日前確定參與調查的樣本企業,并將本地區《樣本企業選取情況表》(見附件5)報送省財政廳。
聯 系 人:預算處 伊峰(024)22822234
內網郵箱:yif@lncz.cn
附件:
1.各市樣本企業要求及最低樣本量
2.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代碼編制規定
3.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
4.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說明
5.樣本企業選取情況表
遼寧省財政廳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