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2018-07-05
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規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F將《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對原河池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為確保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稅收征管工作的合法性,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稅務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開展了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公告》的主要內容
本公告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