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2018-07-05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等文件的原則和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對繼續執行的1件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此次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等文件的原則和精神,為解決改革后執法合法性和執法規范統一性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此次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圍是什么?
答:按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此次文件清理范圍是原北京市石景山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石景山區地方稅務局制發或牽頭制發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本公告涉及的清理重點是機構改革后仍然繼續執行的文件。
三、此次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內容是什么?
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中列示的是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成立后無需修改、需要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共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