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關于公布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8-07-05
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規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做好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崇左市各級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崇左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崇左市城區和江州區各鎮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期限的通知
3.崇左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國家稅務總局崇左市稅務局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序號標題發文日期文號需要修改的條款修改后的條款1崇左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崇左市城區和江州區各鎮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期限的通知2008年4月11日崇地稅發〔2008〕31號 二、對按出租收入征收的房產稅,統一以取得租金收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于次月10日前申報繳納。 二、對按出租收入征收的房產稅,統一以取得租金收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于次月15日前申報繳納。2崇左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2012年7月11日崇左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稅收政策的公告》(2012年第6號)的規定,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批準,現將崇左市范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公告如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稅收政策的公告》(2012年第6號)的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批準,現將崇左市范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