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2018-7-5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一、本次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按照依法合規、有利于納稅人、有利于強化服務管理的原則,我局對現行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本次清理,共對2件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部分修改,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制定的1件,原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制定的1件。
三、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以下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尚未合并需要適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
國家稅總局衢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