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2018-7-5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為確保我市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我市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于2018年7月5日掛牌,承繼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辦公地址:衢州市新安路20號,郵政編碼:324000。
二、浙江省網上稅務局(網址:http://etax.zjtax.gov.cn/)已于2018年6月15日24時上線,該平臺整合了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全部事項。納稅人使用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賬戶和密碼均可以登錄辦理涉稅業務。
納稅人在移動辦稅終端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的,辦理事項和途徑不變。
三、自2018年7月5日起,納稅人在全市綜合性辦稅服務廳、浙江省網上稅務局可以統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實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
四、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掛牌,承繼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稅費稽查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衢州市仙霞中路36號,郵政編碼:324000。
五、自2018年7月5日起,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分局、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暫以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名義對外開展業務工作。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分局、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
六、各縣(市、區)稅務機構按稅務總局、省局和市局統一部署掛牌后,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具體辦稅服務場所等改革有關事項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按照工作部署,省、市、縣(市、區)新稅務機構將依次完成掛牌工作。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有序開展,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結合衢州稅務工作實際,制發《公告》,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進行了補充說明,進一步明確了改革中涉及的有關事項。
二、制發《公告》時有哪些考慮?
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有序開展,提升納稅人改革獲得感,我們基于盡量減少對納稅人影響,促進納稅人辦稅體驗的不斷提升,保證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延續性與確定性的角度考慮,制發了《公告》。
三、《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適用對象?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于7月5日掛牌,各縣(市、區)新稅務機構將依次完成掛牌工作。《公告》是對衢州市各級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的進一步明確,每一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即適用《公告》。如,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掛牌后,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就要按照《公告》規定執行,此時縣(市、區)稅務機關尚未掛牌,仍以現機構名稱開展工作。
四、如何理解“在移動辦稅終端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的,辦理事項和途徑不變”?
自2018年6月15日起,納稅人登錄支付寶“浙江稅務”等移動辦稅終端,可以統一集成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事項,辦理途徑保持不變。
五、納稅人如何了解新稅務機構辦稅服務場所的信息?
各級新稅務機構逐級掛牌后,具體的辦稅服務場所由各地自行公布。新稅務機構掛牌后,納稅人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浙江省網上稅務局、稅務網站、12366服務熱線、微信、微博等多種渠道了解新機構辦稅服務場所及其服務范圍、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