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 2018-7-5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有效部分)
2.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一、本次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按照依法合規、有利于納稅人、有利于強化服務管理的原則,我局對現行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經清理,確認18件稅收規范性文件繼續執行,保持政策執行的穩定性。全文有效部分稅收規范性文件13件,其中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制定的3件,原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制定的10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稅收規范性文件5件,其中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制定的2件,原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制定的3件。
為便利納稅人查詢,本次清理結果分成《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有效部分)》和《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兩個目錄予以發布。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全文有效部分)
序號名稱發文時間文號1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市本級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2002年12月4日衢地稅發〔2002〕96號2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8月1日衢地稅發〔2006〕72號3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房地產稅收征管若干問題的通知2006年8月26日衢地稅發〔2006〕79號4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2007年9月6日衢國稅法〔2007〕5號5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4月14日衢地稅發〔2009〕39號6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建筑安裝企業核定個人所得稅征收率的公告2010年11月8日衢地稅公字〔2010〕2號7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第二次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1年5月27日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2號8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5年4月15日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2號9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和適用稅額標準的公告2015年6月9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3號10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市區個人轉讓商業性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征收問題的公告2015年9月1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6號11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花稅核定征收范圍及比例的公告2017年1月23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12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期限的公告2017年3月23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13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市區2017年度行業“畝產稅收”的公告2018年3月9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國家稅務總局衢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
序號名稱發文時間文號失效廢止的內容1衢州市地方稅務局 衢州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2007年6月26日衢地稅發〔2007〕97號二、征收方法部分的第1至6條內容失效。2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統一全市幾項稅收政策的通知2008年2月26日衢地稅發〔2008〕18號第一條全部條款、第二條第一項已廢止。3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失效、廢止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2年2月27日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附件:1《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4衢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的公告2012年11月30日衢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第二條“納稅期限”失效。5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6年9月3日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2號附件:1《衢州市國家稅務局全文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3《衢州市國家稅務局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