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發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2018-06-15
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的規定,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doc
政策解讀.doc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序號標題文號發文日期1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個人住宅類“二手房”轉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3號2011/1/192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7號2014/9/303大連市國家稅務局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涉稅信息一次采集有關事項的公告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31號2016/12/134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大連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國稅機關為地稅機關代征部分地方稅費有關事宜的公告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2號2016/12/295大連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辦稅事項全市通辦的公告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2017/3/16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發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大連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稅務機關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為納稅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稅法體系,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加強法治建設,尤其是在此次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程中,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是切實解決好改革后機構合法性、執法合法性和執法規范統一性問題的重要前提。因此,大連市稅務局將日常清理與定期清理相結合,并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的有關要求,在清理結束后統一對外發布清理結果,確保稅務機關規范執法,便于納稅人及時了解掌握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變化情況。
三、《公告》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次清理,宣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5件。
四、施行時間
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