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發布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2018-06-15
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的規定,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政策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發布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大連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稅務機關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為納稅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稅法體系,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加強法治建設,尤其是在此次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程中,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是切實解決好改革后機構合法性、執法合法性和執法規范統一性問題的重要前提。因此,大連市稅務局將日常清理與定期清理相結合,并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的有關要求,在清理結束后統一對外發布清理結果,確保稅務機關規范執法,便于納稅人及時了解掌握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變化情況。
三、《公告》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次清理,修改部分條款內容的規范性文件共15件,條款修改后的規范性文件文本已經在大連市稅務局門戶網站重新予以發布。
四、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