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發票監制章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4號 2018-07-27
為確保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決定自2018年8月1日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并使用新的發票名稱。現公告如下:
一、發票監制章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新印制的發票啟用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該章形狀為橢圓型,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湖南省稅務局”字樣。
二、發票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新印制的發票分為五類,其名稱分別為“湖南通用機打發票”“湖南通用手工發票”“湖南通用定額發票”和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式樣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