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發布《青島市個體工商戶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3號 2018-06-29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優化稅收營商環境,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個體工商戶納稅人增添信用資產,促進其誠信自律,提高稅法遵從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制定了《青島市個體工商戶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現予以發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青島市個體工商戶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