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 2018-07-05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有效部分).doc
2.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doc
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有效部分)
序號名稱發文時間文號1關于重申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2005年2月18日臺地稅政發〔2005〕10號2關于印發《核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通知2008年5月21日臺地稅政發〔2008〕21號3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省局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8月9日臺地稅政發〔2010〕21號4臺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廢止有關文件的公告2016年5月20日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2號5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臺州市區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2017年4月13日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6
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非房地產企業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2月28日
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附件2
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部分)
序號名稱發文時間文號失效廢止的內容1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轉讓房產有關稅收征管意見的通知2006年9月27日臺地稅政發〔2006〕31號僅第一條第二款中“對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住房轉讓或其他房產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及第一條第三款中“對個人銷售非住房類房產而又無法準確結算的,按1%核定征收。”內容有效。2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2007年12月11日臺地稅法發〔2007〕13號第二條失效。3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征管的規定2010年8月20日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1號第一條廢止。4臺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失效、廢止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2年3月6日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附件1《臺州市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5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廢止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 需要修訂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4年2月24日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號附件1《全文有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附件3《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6臺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失效、廢止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5年6月8日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2號附件1《臺州市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7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廢止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 需要修訂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6年2月6日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號附件1《全文有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附件3《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8臺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6年9月21日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3號附件1《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全文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9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廢止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 需要修訂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6年10月11日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6號附件1《全文有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附件3《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10
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廢止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 需要修訂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7年10月12日
臺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附件1《全文有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附件3《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費)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11臺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7年10月27日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5號附件1《臺州市國家稅務局全文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