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宿遷市稅務局關于部分表證單書效力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宿遷市稅務局 2018-07-05
即日起宿遷市國家稅務局和宿遷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宿遷市稅務局,對外執法和服務。由于總局金稅三期信息化系統尚未完全調整到位,以下供納稅人使用或向納稅人出具的表證單書仍保留“國稅”“地稅”字樣,但其效力不受影響。待金三系統調整完畢后我局將及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仍保留“國稅”“地稅”字樣表證單書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宿遷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仍保留“國稅”“地稅”字樣表證單書名稱
序號表證單書1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2非居民企業匯總申報企業所得稅證明3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4出口卷煙已免稅證明5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票銷售憑證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7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8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9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10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1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收入退還書1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1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14來料加工免稅證明15未申報出口退(免)信息明細表16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17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18收繳、停止發售發票決定書19稅務事項告知書20印有本單位名稱增值稅普通發票印制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