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的通知
蘇工商[2018]24號 2018-7-24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有關委辦廳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8]57號)要求,現將《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223項,2018年本)》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223項,2018年本)》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以及省政府有關文件進行梳理,在征求各相關部門和省政府法制辦的意見后形成。在執行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對所涉目錄內容修改,或機構改革涉及部門職責調整的,所涉部門應在10日內,將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文件的規定提交省工商局,以及時對《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223項,2018年本)》進行修改完善。
附件:《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223項,2018年本)》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