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青島市稅務局派出機構掛牌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2018-08-15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8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以下簡稱“青島市稅務局”)下設的派出機構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和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掛牌成立。為確保稅收業務平穩有序運行,現就青島市稅務局派出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和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自掛牌之日起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新機構名稱開展工作。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二、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承繼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大企業管理部門尚未辦結的事項由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繼續辦理。
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公地點:青島市市北區山東路179號魯邦廣場C座,郵編:266034。
三、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承繼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的行政、業務專用章停止使用。
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辦公地點:青島市市南區延安三路236號,郵編:266071。
四、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負責青島市稅務局以及青島市稅務局稽查局交辦的稅費違法案件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等工作。
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漳州二路7號,郵政編碼:266071。
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德縣路4號,郵政編碼:266001。
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漳州二路7號,郵政編碼:266071。
五、行政相對人等對青島市稅務局派出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依法向青島市稅務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六、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和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掛牌之日起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件。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原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制發的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七、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分局不再以青島市稅務局的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