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管職能劃轉有關事項的通告
青島市稅務局通告2018年第2號 2018-08-1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撤銷原青島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以下簡稱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2018年8月25日起,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重慶路辦稅廳正式關閉,賦權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前灣保稅港區和高新區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管職能。為確保車輛購置稅征收業務平穩劃轉,最大限度降低給納稅人辦稅造成的不利影響,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停止辦理涉稅業務時間
(一)2018年8月17日17:00起,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重慶路辦稅廳停止受理納稅人的車輛購置稅退稅業務。已經受理的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由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繼續完成審核,經審核確認符合退稅條件的,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在2018年8月28日前辦理完畢。
(二)2018年8月17日17:00起,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重慶路辦稅廳停止辦理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和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開具業務。對于已經開具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和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納稅人應于2018年8月20日前到商業銀行完成稅款繳納。
(三)2018年8月24日17:00起,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重慶路辦稅廳停止辦理各項稅款繳庫業務。
二、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已征收稅款的退稅業務劃轉安排
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撤銷后,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已征收的車輛購置稅退稅業務由青島市市北區稅務局承接。
已在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情形的,納稅人可以向青島市市北區稅務局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三、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前灣保稅港區、高新區稅務局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稅場所
2018年8月27日起,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前灣保稅港區、高新區稅務局部分辦稅服務廳開設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窗口,專門受理車輛購置稅相關業務,納稅人可以在以下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前灣保稅港區、高新區稅務局四、注意事項
(一)車輛購置稅申報、車輛購置稅免稅申報和車輛購置稅申報(特殊業務)已經納入同城辦稅業務范圍,納稅人可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則,合理選擇有車輛購置稅征收業務的辦稅服務廳辦理上述業務。
(二)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原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重慶路辦稅廳僅可辦理POS機刷卡方式繳納車輛購置稅。在此期間,納稅人如需采用除POS機刷卡外其他繳稅方式繳稅,可以選擇到嶗山區、城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辦理。由此給納稅人帶來的不便,敬請給予理解和支持,并請妥善安排涉稅事項辦理時間。
(三)車輛購置稅征收業務劃轉工作中所有涉及納稅人的事宜(如業務辦理銜接、暫停服務等),稅務機關將通過稅務機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途徑,及時告知納稅人,請納稅人及時關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編造散布的各類虛假涉稅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廣大納稅人如有疑問,還可以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部門將竭誠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