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冀稅辦發[2018]32號 2018-8-23
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稅總辦發[2018]79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8 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80號)的要求,依法依規、科學高效地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省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工表》,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推進政務公開,對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全省各級稅務機關在推進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進程中,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繼續推進稅收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全面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不斷擴大主動公開范圍、拓展公眾獲取信息渠道,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以公開促公正,持續推動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二、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一)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稅與公開透明相結合推進政務公開。對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研究決定的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制定的重要稅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要及時公開。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在文件中明確規定公開的內容和方式等相關信息。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和部門職能優化,及時做好稅務機關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切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及時公開稅務檢查執法信息,堅持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使稅務執法過程和結果更加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監督。
(二)堅持主動公開、多渠道公開與重點領域公開相結合推進政務公開。省局將于2018年11月20日前編制完成本級機關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將新機構成立后的主動公開信息、原機構仍有效的政策法規、納稅服務、稅收執法信息等納入目錄,并對外發布。各設區市局稅務機關依據新的“三定”規定及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全面梳理公開內容,利用門戶網站、主流媒體、新媒體多渠道做好主動公開,進一步抓好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三)堅持政策解讀、回應關切與主動發聲引導相結合推動政務公開。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或影響市場預期的重要政策,嚴格堅持三同步原則,同步起草、同步解讀。政策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各級稅務機關要增強稅收輿情風險防控意識,特別是在機構改革過程中,要密切監測、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高效回應。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提高稅收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做好個人所得稅改革、深化增值稅改革、環境保護稅征收等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熱點輿情回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各市、縣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通報會,接受記者采訪、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主動發聲,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堅持實體辦稅、網上辦稅與規范提升服務質效相結合推動政務公開。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辦稅指南,辦稅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后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清理并公開納稅人辦稅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及時更新已公開的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公開網上辦稅服務事項清單;推進門戶網站與地方政府網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推動涉稅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明確稅務網站和新媒體等渠道網民留言的受理、處理、辦結流程;推廣使用統一的12366稅收知識庫。開展辦稅服務信息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為納稅人提供清楚、便捷、高效的納稅服務。
三、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一)加強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大力推進網站建設集約化,嚴格網站開辦整合流程,優化升級省局門戶網站的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完善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加強網站編輯部建設,建立健全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不斷提高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對接總局網站部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積極配合開展公共信息資源相關試點工作。
(二)整合“兩微一端”新平臺。按照機構改革推進要求,做好原國稅、地稅“兩微一端”對接整合。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信息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落實。
(三)規范對外公開電話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稅務總局規范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據納稅咨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聯系電話、稅收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稅務部門聯系電話、納稅人端稅務軟件支持電話等“六類”電話組織開展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的集中清理,及時進行電話號碼的更新維護和對外發布,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內部流轉、高效便民”的原則,保證接通率和處理效率。
(四)及時做好主動公開文件資料移交、發布。及時將稅收公告、規范性文件匯編、稅務年鑒等可主動公開的文件向地方圖書館、檔案局移交,方便公眾檢索。按照總局要求做好,推動省、市稅務機關制發的稅務公告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發布工作。
四、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印發實施后,結合總局、省政府要求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文件措施,嚴格落實各項規定。根據總局統一部署要求,圍繞十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的成效、新修訂《條例》的特點等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避免發生失泄密、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稅收秩序等問題;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進一步拓寬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盡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在線申請平臺;進一步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流程,確保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渠道規范、暢通;加強對已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歸類研究,確保相同類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口徑的一致性。
五、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
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按照政務公開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主管領導分工并對外公布。全面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配齊配強專業工作人員,及時開展業務培訓,嚴格考評考核和督查問效,推動各級稅務機關政務公開能力不斷提升。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工表》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辦公室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