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2018-07-05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有關工作安排,對原贛州市國家稅務局和原贛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原贛州市國家稅務局和原贛州市地方稅務局所屬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發文日期 | 文 號 | 1贛州市地方稅務局 市財政局 市城市規劃建設局 市房地產管理局轉發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2005.10.24贛市地稅發[2005]102號2贛州市地方稅務局轉發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6.8贛市地稅函[2006]208號3贛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實施辦法2017.1.8贛市地稅發[2007]2號4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經濟適用房預計利潤率的通知2008.7.23贛市地稅函〔2008〕172號5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活性漂白土適用稅率問題的通知》的通知2008.08.12贛市國稅函[2008]80號6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營業稅、資源稅幾個業務問題的通知2008.9.27贛市地稅函〔2008〕255號7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規模納稅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通知2010.03.05贛市國稅發[2010]35號8關于進一步加強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管理的通知2010.3.30贛市地稅函[2010]38號9《贛州市國家稅務局注銷稅務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10.05.31贛市國稅發[2010]109號10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車船稅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8.2贛市地稅函〔2010〕89號11《生產、加工、修理修配行業“以電控稅”稅收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2.09.18公告2012年第2號12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契稅、耕地占用稅征管工作規程》的公告2013.4.3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5號13贛州市地方稅務局發布關于調整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和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公告2013.1.4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號14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高速公路(鐵路)工程稅收征管辦法》的公告2013.12.30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0號15贛州市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管理辦法2014.6.12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5號16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房地產稅收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2014.7.9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6號17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修改《房地產稅收征管若干問題公告》的公告2014.9.30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7號18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贛州市地方稅務局注銷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公告2014.10.23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8號19贛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和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公告2017.8.23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發〔2018〕17號)以及《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相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扎實開展稅務機構改革涉及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實黨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有利于納稅人方便快捷辦理涉稅事項,有利于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執法依據統一規范、執法工作銜接有序。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全文失效廢止的共19件。主要情形為規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調整對象已滅失、已不適應現實需要或已有新規定替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