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稽查局掛牌成立后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1號 2018-8-28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稽查局已正式掛牌成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稽查局承繼原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
二、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稽查局正式掛牌后,原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稽查局名稱開展工作。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三、新稅務稽查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件。原福建省國家稅務局、原福建省地方稅務局制發的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四、涉稅違法行為檢舉方式。單位和個人檢舉稅收違法行為,可采用書信、網絡、電話、來訪等方式。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銅盤路62號,郵政編碼:350003;舉報電話:0591-12366、0591-87856324;網絡舉報: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門戶網站。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