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0號 2018-8-10
為了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和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有關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現將新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轉發的上級機關文件是否有效,應依照有關上級機關發布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標題發文日期文號1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福建省文化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 文化部關于印發<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4月5日閩地稅政二〔1996〕14號2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福建省郵政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郵政局關于開具寄送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4月17日閩地稅發〔2006〕96號3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福建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8月7日閩地稅發〔2006〕187號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