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武政規[2018]23號 2018-9-5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打造國內一流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牢記“四個著力”殷殷囑托和“四個切實”重要要求,圍繞“三化”大武漢建設,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對標國際國內一流營商環境,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圍繞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精準發力,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把我市打造成全國審批服務最優和營商環境最好城市,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營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
(一)持續深化“三辦”改革。建立健全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2018年9月底之前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行政權力事項。推進政務服務“一門一網一次”改革,優化再造服務流程,進一步精簡環節,完成企業開辦“時間減半”和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時間減半”目標。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落實“三個全集中”“兩個全入駐”。2018年8月底之前,實現省市政務服務網全面對接。2018年底之前,全市不低于90%的政務服務事項入駐綜合政務服務大廳,政務服務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0%,行政審批全流程電子證照應用率不低于60%。(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委、市農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文化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之前)
(二)簡化企業證照辦理程序。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擴大涉企證照整合范圍,逐步推動“照后減證”。對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不再單獨核發社保登記證。優化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流程,企業合規的開立賬戶申請應當在4個工作日內辦結。壓縮企業開辦時間,2018年8月底之前將新開辦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社保登記4個環節辦理時限壓縮至4.5個工作日以內,2019年6月底之前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對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國際貨運代理、二手車市場經營者、二手車銷售企業備案改革為企業在工商部門辦理執照后,通過接收工商部門數據推送或者商務、工商系統數據對接共享,商務部門做好行業監督管理,達到企業“不用辦”的目標。(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審改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之前)
(三)縮減項目報建審批時限。采用多審合一、多評合一、多驗合一等方式,整合辦理流程,實現工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的目標。報建審批事項中涉及兜底條款所要求的前置條件全部轉為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告知承諾審批制,建立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有效約束、全程靠前服務為核心的管理服務模式,實行“先建后驗”。開展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統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評價評估,入駐區域內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的投資項目可不再進行單獨評價。進一步優化完善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功能,實現投資項目全部依托市政務服務“一張網”開展在線審批。(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市審改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質監局、市民防辦、市氣象局;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之前)
(四)優化企業稅務服務。升級完善網上辦稅系統,加強推廣應用服務。改進稅收優惠備案方式,實現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減輕納稅人備案負擔。創新發票服務方式,推行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上申請、網上繳稅、自行出票”模式。建立健全實名辦稅制度,加強信用管理,防范領用、代開發票等各類涉稅風險。優化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填報內容,減少納稅人申報納稅準備時間;小微企業財務報表實行按季報送。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功能的應用,不斷優化平臺服務功能。(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五)完善企業不動產登記。深化不動產統一登記改革,加快實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模式,為大客戶、工業企業提供流動窗口服務,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2018年底之前實現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涉及實體經濟企業的不動產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鼓勵基礎條件好的區對部分登記業務實行即時辦結。嚴格依法依規編制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材料申請目錄、登記流程并向社會公布。加快推進房屋交易、登記、納稅信息跨部門共享。大力推進不動產數據整合,推動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權籍一體化調查,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牽頭單位:市國土規劃局;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六)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著力搭建政商交往制度化平臺,健全領導干部聯系服務企業制度,深入開展市級領導聯系重點企業、“千名局級干部聯系服務千家企業”、“萬名處科級干部聯系服務萬家小微企業”等活動,定期聯系走訪企業,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堅決杜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亂收費、吃拿卡要以及隨意攤派、故意刁難、漠視企業利益等行為。將服務企業列入單位績效考評、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工商聯,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營造開放便利的投資貿易環境
(一)擴大市場開放。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范圍外一律開放,不得設置對外地經營者不平等、消除或者減少經營者之間競爭的市場準入條件。全面規范市場準入程序,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查環節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備案、登記、注冊、名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指定、配號、換證、設置分支機構等形式設定市場準入障礙。全面開放招標投標行業市場,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術工程外的招標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審改辦、市國土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民防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二)完善招商引資及項目落地機制。大力推進招商引資“一號工程”,完善招商引資政策,加強招商項目策劃與宣傳,增強企業投資信心。及時制訂發布招商引資政策導向目錄,加大產業項目的招商力度,不斷優化招商引資項目結構。建立招商引資項目源頭核查機制,加強與產業政策、規劃土地、環保銜接,提高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質量。強力推進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工作,啟動“先建后驗”試點,實行前移窗口、提前介入、容缺審批,強化要素保障,實現往年簽約項目開工2/3、當年簽約項目開工1/3、往年開工產業項目投產2/3的目標。及時發布重大生產力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投資項目計劃、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投標等信息,供市場主體免費查閱及在線反映情況、提出意見。(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三)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積極參與中國(湖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及推廣運用,2018年底之前全市覆蓋率達到70%,2020年底之前實現全覆蓋。強化口岸管理相關部門通關協作,縱深推進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大通關建設,2018年繼續壓縮貨物通關時間1/3。扎實推進市場采購貿易、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的試點工作,依托漢口北市場采購貿易試點,設立湖北外貿新業態綜合試驗區,培育外貿新業態融合發展的新模式。(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之前)
(四)規范發展中介服務。健全完善網上“中介超市”平臺,全部中介服務“入市交易”,建立全市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中介服務監管機制。嚴禁壟斷、聯合抬價等行為,堅決取締依托行政機關提供強制服務、收取高額費用的“紅頂中介”。加強中介服務“限時、限費”管理。試行中介組織對同一對象相同性質的評估報告通行通用制度,凡是類似功能的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可合并的一律合并,進行一次性集中評價,對符合資質條件的評審機構作出的資產、信用等級等評定互通互認,不再重復評估、審計并收費。(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安監局、市氣象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五)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及時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合同簽訂等信息。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活動,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招投標交易場所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跟蹤管理機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深入實施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制度,細化并動態調整《武漢市創新產品目錄》。規范運行政府集中采購交易系統,推動建設覆蓋全部政府采購項目的電子交易平臺。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訴機制,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投訴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后在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并作出書面處理決定。(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六)加強招投標管理。整合建立市、區一體化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監督平臺,年內基本實現90%以上項目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建立招投標綜合監管、行業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依法依規對交易活動進行監管。規范保證金收取和退還行為,進一步優化流程,實現保證金按時間節點自動退還。規范招標投標投訴受理機制,將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管理,建立聯合懲戒機制,不斷加大查處力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城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規劃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民防辦,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四、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制假侵權等破壞市場秩序、影響發展穩定的行為。堅持依法穩妥處理涉企案件,合理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合法財產與違法犯罪所得、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問題,嚴防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讓企業家安心干事創業。嚴格規范行政執法,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促進行政執法公平公正、合法規范。(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市金融工作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二)強化產權保護工作。依法懲治各類侵犯企業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查處、公布一批侵犯產權違法犯罪的典型案件。依法加大股東權利保護力度,加強對中、小股東依法享有的表決權、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監督權等權利的司法保護。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充分發揮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職能,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模式,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建立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商業糾紛解決平臺、制度建設,完善訴訟與調解對接、仲裁與調解對接、公證與調解對接機制。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商會、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商事仲裁機構等設立人民調解組織,實行市場化運作,根據當事人的需求提供調解服務。對調解不成的民商事案件實行繁簡分流,通過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督促程序以及速裁機制分流案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推動建立在線調解、在線立案、在線司法確認、在線審判、電子督促程序、電子送達等為一體的信息平臺。(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聯、武漢仲裁委辦,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推進破產制度體系建設。依法審理各類破產案件,助力提升破產法治化水平,及時受理符合立案條件的破產案件,全力推進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積極探索根據破產案件的難易程度進行繁簡分流,推動建立簡捷高效的快速審理機制。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和解機制,促進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生。積極推動構建庭外兼并重組與庭內破產程序相互銜接機制。(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行業領域全面建立信用記錄,將信用信息及時歸集市信用平臺,實現信用信息共享查詢。建立信用紅黑名單管理制度和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切實加強守信者激勵和失信者懲戒。組織開展多種類誠信主題活動,增強社會誠信意識。(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旅游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五、營造高水平的產業發展環境
(一)提高網絡服務水平。加快移動寬帶網絡建設,開展5G網絡試驗,全年建成5G試驗基站200個以上。推廣窄帶物聯網示范應用,全面建成三環以內重點區域無縫覆蓋的窄帶物聯網(NB-IoT)網絡,2018年底之前累計建成NB-IoT基站1萬個以上。逐步推出中速率物聯網(eMTC)商用業務,推動NB-IoT在公共服務和工業制造等領域落地應用。加快武漢工業互聯網國家頂級節點(中部)建設。加強公益無線網絡(WiFi)運維管理,降低熱點離線率,確保全市公益WiFi質量。實施提速降費計劃,實現千兆引領、百兆過半目標,大幅度降低互聯網接入資費水平,嚴肅查處電信運營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流量漫游費,確保今年流量資費降幅30%以上,推動家庭寬帶降價30%、中小企業專線降價10%—15%。建立企業增強網絡覆蓋的申請機制,切實提升產業園區、大型活動通信網絡保障水平。(牽頭單位:市網信辦、市通信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之前)
(二)提升交通物流服務水平。完善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建設多式聯運的集疏運體系,促進各種運輸方式高效銜接轉換。推進武漢新港港口功能建設,拓展漢歐班列線路、全貨機國際航線,完善鐵水聯運通道,鞏固加密江海直達、東盟四國、日韓等集裝箱品牌航線,開發近洋直達航線,培育物流大通道。深化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和公路貨運、城市配送車輛標準化,擴大電動汽車在城市配送領域中的應用,推廣集裝箱化、廂式化和帶托盤運輸。落實國家、省關于高速公路通衢卡電子支付用戶通行費優惠、擴大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范圍等相關政策。擴大物流監管信息開放度,加強綜合運輸信息、物流資源交易、電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臺建設,加強數據合作、交換和共享。(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之前)
(三)加強企業融資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信貸流程,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擴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和覆蓋面,實施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千企百億”三年行動計劃,每年支持1000家小微企業,新增小微企業貸款100億元以上,努力實現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融資成本有效降低。推廣小微企業創新信貸產品,在全市開展“科保貸”業務。開展“專利+保險+財政”的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納稅信用貸、小額保證保險貸款等業務,用好、用活、用足財政增信補貼政策及央行貨幣政策工具。發展天使基金、并購基金、產業基金等多種基金形式,建立覆蓋企業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支持體系。推進企業債券融資和境外發債。創新企業發債品種,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鼓勵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實行企業上市“一站式”受理督辦。(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六、營造完善的公共服務環境
(一)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對引進的世界級產業科學家、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海歸”人才和職業經理人,在配偶就業、子女就學、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完善相關措施。繼續實施“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落實大學生落戶、安居、見習、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大學畢業生等群體租房支持力度,加快建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高標準建設青年城、青年苑。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大醫院積極探索設立國際醫療部或者建立外籍人士專業醫療服務窗口。加大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我市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的保障工作力度,確保“有學上”。在外籍人士集聚區域增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1—2個,為外籍及海外人才子女就學提供保障。鼓勵支持市屬高校爭創省級職業教育品牌專業和特色專業。大力發展法務、財務、稅務等中介服務,增加高質量社會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規劃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優化用能報裝服務。取消普通客戶用電用水用氣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環節,合并現場勘查與方案答復、外部工程施工與竣工檢驗、合同簽訂與裝表接通環節。壓縮辦理時限,用電報裝中供電方案答復、設計審查、中間檢查、竣工檢驗、裝表接電五個環節辦理時限壓縮至居民7個工作日、其他低壓18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38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53個工作日。用水報裝辦理在無欠費和違章用水行為且資料齊全時,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裝登記,登記后7個工作日內上門查勘,施工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試壓驗收,驗收合格后3個工作日內并網通水。用氣報裝辦理時限在資料齊全時壓縮至5個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戶、普通工商客戶安裝通氣時限在施工條件具備后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30個工作日。優化用能報裝收費,供水供電供氣設施產權屬于經營企業的,其安裝和運行維護支出一律納入企業成本。供水供氣供電企業應當嚴格實行設施工程建設安裝費明碼標價、定期成本公示制度,除工程建設費及建設工程確需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城鎮供水設施的相關費用外,一律不得以報裝費、接駁費、初裝費等形式收取任何費用。嚴禁供水供氣供電企業壟斷、相互串通、操縱工程建設費行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管委;責任單位:武漢供電公司、市城投公司、市水務集團、市燃氣熱力集團,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三)加強企業用工服務。集中舉辦公益招聘活動,積極為企業搭建完善的人崗對接平臺。大力開展跨地區招聘活動,在勞動力資源較為豐富的地區建立勞務輸出基地,解決企業用工需求。及時發布武漢就業景氣指數及分析報告,為企業用工提供參考。扎實開展企業用工指導,大力開展“百名就業專員服務千企”活動。根據企業用工節奏和缺工崗位(工種),提前做好人力資源儲備,引導各類院校在企業設立實習基地,為企業定向輸送畢業生。打好社保降費率、緩繳社保費、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和技能提升補貼等“組合拳”,努力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設立100個創業之家,就近為創業者提供智力支持、能力提升和資源對接等創業輔導服務。完善027創服網(創業武漢網)和創業武漢微信平臺,提供便捷有效的線上創業服務。(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七、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的保障機制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親自研究部署推動本區、本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根據本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工作實際,研究提出細化配套政策措施。要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寫入年度述職述廉報告。(責任單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二)建立推進協調機制。建立由市有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負責人組成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承擔制訂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督促檢查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等任務,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各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協調機制,加強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多渠道多載體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在線服務專欄,加大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的總結推廣力度,推動形成優化營商環境互促互進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考核評估。各區、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接受社會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迅速核實情況、及時徹底整改、反饋整改結果。對接國家、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及相關政策,建立完善全市“標準量化、綜合排名、定期通報、末位約談”的營商環境考核體系。加大專項督查力度,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全市政務督查范圍。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及時、不到位、不徹底或者進展緩慢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責任單位: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附件:武政規[2018]2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