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稅函[2018]78號 2018-9-21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各市稅務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稅務局,省局各處室、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制定了《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至省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8年9月21日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稅務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要求,優化企業稅務注銷程序,減少報送資料,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優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簡并稅務注銷辦理流程,切實方便納稅人辦稅,便利企業依法有序退出。
二、優化稅務注銷程序
(一)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企業簡易注銷登記信息接收、確認、傳遞由金稅三期信息系統自動處理。
(二)優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為其辦理稅務注銷時,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定。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辦結。
1.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3.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4.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三)簡化稅務注銷辦理資料
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免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和個人身份證件。
三、完善稅務注銷保障機制
(一)設置注銷業務專窗。各級稅務機關要立即在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等辦稅服務場所設置注銷業務專門服務窗口,注銷業務專窗名稱統一為“清稅注銷業務專窗”,擺放專窗標識。對業務辦理量和窗口數量較少的辦稅場所,可在綜合窗口擺放專窗標識。并于9月底前升級排隊叫號系統,增設清稅注銷業務排隊功能,根據業務辦理量和辦稅服務場所實際情況,科學設置和靈活調配專窗數量,避免納稅人長時間排隊等候。
(二)提供“套餐式”服務。整合稅務注銷前置事項,對稅務注銷前的清算申報、發票驗舊繳銷、稅務證件收繳、稅控設備收繳、多繳稅款退還等業務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務模式。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將于近期升級,優化稅務注銷系統操作流程,待系統升級完畢后,各級稅務機關要迅速組織窗口人員開展操作培訓、上機演練,確保窗口人員熟練掌握注銷套餐業務的系統操作流程。
(三)落實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注銷時,首次接待的稅務人員應負責問清情況,一次性將辦理條件、所需資料、辦理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等注意事項告知納稅人,幫助或有效引導納稅人完成涉稅事項辦理。9月30日前,省局下發稅務注銷辦稅指南,并在外網網站進行更新,各辦稅服務廳窗口在日常工作中主動向納稅人提供或引導納稅人自助打印辦稅指南等方式,提高一次性告知的完整性。
(四)優化崗責分置和內部工作流程。9月底前,省局優化核心征管系統崗責配置,賦予前臺人員對應權限,確保由辦稅服務窗口集中受理與納稅人注銷清稅有關的依申請事項。同時升級網上稅務局,對已結清稅款、繳銷發票和稅控盤的,網上稅務局自動辦結;對于不滿足條件的,系統逐項推送風險提醒,納稅人逐項排除風險后,通過網上預約、大廳指定窗口辦理稅控設備收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迅速落實。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是落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其重要意義。同時也應清醒認識到,稅務注銷是稅收征收管理的最后一個環節,事關國家稅收安全。尤其是在當前虛開增值稅發票等涉稅違法案件高發的態勢下,應防止不法分子鉆制度空子、造成稅收流失。各級稅務機關應由一把手負總責,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措施辦法,明確責任分工,強力協調推進,確保政策迅速有序落地。
(二)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稅務人員,尤其是一線辦稅人員的專項業務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全面了解優化稅務注銷程序的具體措施,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和辦理要求。加強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通過稅務網站、納稅人學堂、辦稅服務廳等渠道開展解讀和宣傳輔導,提前制作宣傳手冊、“二維碼”等多種形式的稅務注銷流程宣傳材料,在辦稅服務場所醒目位置擺放、張貼,幫助納稅人熟練掌握稅務注銷業務辦理流程。
(三)跟蹤問效,強化督導。各級稅務機關應采取多種形式,對基層改革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省局將對各市稅務機關改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督導,對納稅人實際辦稅感受進行走訪調研、組織明察暗訪,并將結果納入績效考評。對工作落實不力、納稅人反映強烈的問題,一經核實,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