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社保基數和對應期間個稅基數必須一致的重要通知
接上級主管部門通知,從即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業務,嚴格審核社保繳納基數與對應期間工資個稅繳納基數是否一致。
四月份已受理的材料,全部復審,不符合規定的,一律退回。
從即日起開始來提交的業務,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申報社保基數的,比對發現員工社保基數與對應期間個稅基數不一致,一律不予受理。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區政務服務中心
2018年4月26日
來源:http://www.sjsrbjxzdt.cn/nd.jsp?id=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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