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7號 2018-9-29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為確保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第三稅務分局掛牌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18年8月15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承接原寧波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原寧波市地方稅務局契稅征收管理中心和原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的市本級管戶職能開展工作。
掛牌后啟用新的行政、業務用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寧波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原寧波市地方稅務局契稅征收管理中心的行政、業務用章停止使用。
掛牌后,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根據不同職能共劃分兩個辦公區,其中:
海曙辦公區負責市本級戶管企業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有關非稅收入的征管工作;負責部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工作;承擔相關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日常征收服務事項。辦公地址為:寧波市海曙區中山西路19號,郵政編碼:315010,辦稅服務咨詢電話:87188523。
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區負責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房地產交易契稅及其他相關稅收征收工作。辦公地址為: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1901號(市行政服務中心內),郵政編碼:315000,辦稅服務咨詢電話:12366。
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