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提醒
各位財務人員:
單位在2018年10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適用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9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仍適用35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和老稅率。
10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時,客戶端中“稅款所屬月份”欄目請選擇10月; 9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時,客戶端中“稅款所屬月份”欄目請選擇9月。
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12366納稅咨詢熱線。
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