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陜財稅〔2018〕17號 2018-10-15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財政局、稅務局,省稅務局各派出機構,各省管縣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核定扣除辦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35號),現將我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購進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生產銷售(委托其他單位加工)貨物或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公告納入核定扣除試點范圍的,其農產品抵扣適用《核定扣除辦法》。
二、扣除標準確定原則:
(一)對生產工藝和投入產出率相近的產品,由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確定全省統一的扣除標準;
(二)對產品品種繁多、原料投入復雜,以最終產品難以確定扣除標準的,以共同的中間產品確定扣除標準;
(三)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服務沒有統一扣除標準的,由納稅人申請,依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執行。
三、沒有統一扣除標準的試點納稅人,其扣除標準的核定程序為:
(一)試點納稅人提出申請,填寫《試點納稅人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標準核定表》(見附件1),由縣(區)、市兩級稅務機關簽署意見后,層報省稅務局核定。
(二)省稅務局組成農產品扣除標準核定小組,確定扣除標準。
四、試點納稅人應采取合理方法將納入核定扣除前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按照歷史成本法準確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填制《期初庫存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見附件2),自試行核定扣除之日起首個申報期內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試點納稅人一次性轉出存貨所含農產品進項稅額確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期初庫存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分期轉出。分期轉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對分期轉出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建立臺帳進行專門管理。
本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陜西省國家稅務局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管理辦法(試行)》(陜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6號)同時廢止。
附件:1.試點納稅人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標準核定表
2.期初庫存耗用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確認表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