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出口企業分類管理類別、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出口企業: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8號),通過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大力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和積極做好出口退(免)稅服務等項工作,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為貫徹落實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定標準調整后,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將在2018年11月2日前對符合二類出口企業評定標準的企業完成評定調整工作,出口企業無需做變更管理類別的申請。
二、出口企業對管理類別評定結果(包括本次調整后的評定結果)有異議或相關情形發生變更(含本次評定標準調整后,符合一類出口企業評定標準),可提交相關資料申請變更其管理類別:
1.變更管理類別的書面申請;
2.相關證明資料(屬于稅務機關產生的涉稅證明信息資料可不提供)。
申請調整為一類出口企業的,還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3.《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附件1,生產企業提交);
4.《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附件2)。
外貿企業提交資料至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綜合業務科),生產企業提交資料至各主管區分局。
三、我局已對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三類的生產企業、一類的外貿企業以及注冊地在前海、蛇口自貿區內的二類、三類外貿企業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上述企業如自愿實施無紙化退稅申報的,生產企業向主管區分局提出申請,外貿企業向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提出申請。
管理類別為二類、三類的外貿企業,如自愿實施無紙化退稅申報的,請于2018年12月1日后前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申請(我局計劃于2018年12月1日起對管理類別為二類、三類的外貿企業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
申請無紙化退稅申報的企業需要擁有稅控數字簽字證書。
附件:附件1: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
附件2: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