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推廣應用云閃付APP和微信支付進行稅[費]繳納實際業務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8-12-29
各相關納稅人:
我省作為全國第三方支付試點省份,積極配合稅務總局、銀聯、網聯完成云閃付APP、微信支付業務測試和試運行。試運行期間,云閃付APP和微信支付在金稅三期及福建省電子稅務局運行平穩。
納稅人可在福建(不含廈門)各辦稅服務大廳和福建省電子稅務局使用云閃付APP和微信支付進行二維碼掃碼稅款繳納。
二維碼掃碼支付稅款具體限額由各商業銀行確認。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