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車船稅申報納稅的溫馨提示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19-01-04
尊敬的納稅人:
近日,接到部分納稅人和保險公司電話咨詢關于支付寶、微信公眾號(非稅務局官方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平臺申報車船稅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目前,除保險公司為車船稅法定代扣代繳義務人外,沒有委托其他機構或公司代收車船稅。在此鄭重提醒納稅人,請通過合法渠道申報繳納車船稅,避免造成財產損失,在申報繳納車船稅過程中,如有疑問或發現違法征收車船稅行為,可撥打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或舉報。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