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征管信息系統停機升級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19-01-01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將于2019年1月20日開始進行金稅三期征管信息系統并庫工作。屆時,相關業務將停止對外辦理,對應的信息系統將進行停機切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停止辦理業務的范圍及時間
(一)涉稅業務
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中心辦稅窗口、委托代征單位等辦稅服務場所暫停辦理所有涉稅業務;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含車輛購置稅自助辦稅機)、各類申報客戶端(含個人所得稅自然人扣繳客戶端)等暫停服務。
(二)社保費業務
對稅務機關負責辦理的繳費業務,2019年1月21日8:30至2019年1月28日24:00暫停辦理新設立的行政事業單位社保費繳納以及紙質票據打印業務,其余社保業務可正常辦理。2019年1月29日0:00至2019年1月31日8:30,暫停辦理所有社保費業務。
(三)非稅收入業務
對稅務機關負責辦理的非稅收入業務,除普通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可在辦稅服務廳辦理外,其他非稅收入業務在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期間暫停辦理。
二、停機期間可正常辦理的業務
(一)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作廢。
(二)增值稅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抄(報)稅。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勾選確認。
(四)涉稅(費)業務咨詢。
三、恢復業務辦理安排
2019年1月31日8:30起,全省各級稅務機關恢復辦理各項稅(費)業務。
四、注意事項
(一)請廣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提前辦理社保費繳納、車輛購置稅申報繳納、不動產交易、其他個人不動產出租繳稅、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涉稅(費)事項,避免因系統停機升級造成影響。
(二)系統升級完成業務恢復辦理初期,請廣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涉稅(費)事項,避免出現擁堵、辦理時間過長。
(三)停機升級期間,請廣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門戶網站和各辦稅服務廳通知公告。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時警惕各種來源不明的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19年1月1日